1. 將兩種相反的觀念或事物,對立並列呈現,兩相比較,從而使語氣增強,意義鮮明的修辭法。
  2. 映襯法有反襯、對襯、雙襯三類。

(1)   反襯:對於一件事物或一個人用與此事物、人的現象相反的詞語,加以形容描寫。

l 蟬噪林逾靜,鳥鳴山更幽。(王維 入若取溪)

l 啊,已三代了的生命,而我們何其大方的吝嗇。(鄭愁予 三年)

l 有運動家風度的人,寧可有光明的失敗,決不要不榮譽的成功。(羅家倫 運動家的風度)

 

(2)   對襯:對於兩種不同的人、事、物,從兩種不同的觀點加以形容描繪。

l 信義行於君子;而刑戮施於小人。(歐陽修 縱囚論)

l 儉,德之共也;侈,惡之大也。(司馬光 訓儉示康)

l 作卑微的工作,樹高傲的自尊。(陳之藩 哲學家皇帝)

 

(3)   雙襯:針對同一個人、事、物從兩種不同的觀點加以形容描繪。

l 母親忽然變得十分軟弱,不再像是從前翼護著我的那位大無畏的婦人了。(林文月 給母親梳頭髮)

l 我們是一列憂愁而又快樂的樹。(張曉風 行道樹)

l 我是個極空洞的窮人,我也是一個極充實的富人------我有的只是愛。(徐志摩 愛眉小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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